主要成份環索奈德規格100μg、200μg劑型氣霧劑適應癥作為一種預防性治療措 施用于成人和≥12周歲 青少年哮喘患者的維持 治療。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20110、國藥準字H20120110
詳細描述
用法用量:
只用于口腔吸入。
推薦起始劑量為一天200μg,該劑量也就是最大劑量。對有些患者,其有效維持劑量可以減少到100μg。
雖然早上使用環索奈德是有效的,但最好還是在傍晚使用。具體是在早上使用還是傍晚使用請遵醫囑。
在使用了環索奈德后24小時內癥狀會有所改善。一旦癥狀被控制,環索奈德的劑量就應根據患者實際情況給予,減少到最適哮喘控制的最小劑量。
使用指導:
需要指導患者正確的使用吸入器。
如果吸入器是新的或者超過一周未使用,在使用時要將前3噴釋放。本藥為氣霧劑,在使用前無需振蕩。應指導患者將蓋子打開,按照圖1的方法將接口管放入口中,嘴唇含住接口管,迅速深吸氣,在吸氣同時,壓下吸入器的上部,在藥液噴入后即將吸入器拿離口腔,并屏住呼吸10秒鐘,或者直到能屏住呼吸的時間,最后,緩慢呼氣并蓋上蓋子。在使用過程中,患者不能將氣體呼入吸入器中。
每周都要用干布擦拭接口管。禁止清洗吸入器或者把吸入器放入水中。
注意事項:
運動員慎用。
有活動性肺結核,真菌或者病毒感染者要小心使用環索奈德。
哮喘持續狀態或者哮喘急性發作期的患者不能使用環索奈德。
建議需要吸入短效支氣管擴張劑的哮喘急性發作患者使用相應的急救藥物,不要使用環索奈德。
重度哮喘患者需要經常評估哮喘控制效果包括肺功能試驗。如果患者發現短效支氣管擴張劑對癥狀的控制減弱或者他們需要比平常需要更大的劑量,那么就要采取醫療監護。在這種情況下,需要重新評估患者病情并考慮增加抗炎治療(比如使用更高劑量的環索奈德或者使用口服糖皮質激素)。嚴重的哮喘加重就按常規治療。
可能會發生吸入性糖皮質激素的全身反應,特別是在高劑量長時間給藥的情況下更易發生。這些反應的發生率要小于口服糖皮質激素。可能的全身反應包括腎上腺抑制,兒童和青少年發育遲緩,骨礦物質流失,白內障和青光眼。因此,找到最適控制哮喘癥狀的最小吸入性糖皮質激素劑量顯得尤其重要。
從口服糖皮質激素改為吸入性環索奈德時,在一定的時間內仍要注意腎上腺抑制的發生。
對本品治療無反應或者哮喘十分嚴重,應增加吸入環索奈德的劑量;如果有必要,應給予全身性糖皮質激素藥物和/或感染時加用抗生素。
對于從口服糖皮質激素治療轉用環索奈德的患者:
長期高劑量使用全身性糖皮質激素治療的患者,應謹慎降低全身性糖皮質激素的劑量。在口服糖皮質激素與環索奈德共用大約一周后,可逐漸停用全身性糖皮質激素藥物,每周全身性糖皮質激素如氫化潑尼松日劑量減少量為1毫克,其他全身性糖皮質激素的日劑量減少量應換算為等同于氫化潑尼松日劑量減少量1毫克的劑量。對于每天氫化潑尼松劑量在10毫克以上的患者,每隔一周大劑量降低劑量應十分小心。
在停藥期間,一些患者仍會感到不適,在監測患者腎上腺功能未出現衰竭癥狀的前提下,應鼓勵患者堅持使用環索奈德,并繼續停用全身性糖皮質激素。
腎上腺功能仍受損的患者從口服類固醇藥物轉用環索奈德,在患者出現哮喘惡化、肺部感染、嚴重并發癥、手術和外傷等癥狀時,應謹慎決定是否應及時使用全身性類固醇藥物。
用吸入法取代全身性類固醇藥物治療,有時可能出現過敏性鼻炎和濕疹等過敏反應;應用抗組胺藥和/或者包括外用甾體藥在內的外用制劑予以治療。
用吸入環索奈德治療期間不能突然停止用藥。
吸入環索奈德有時可能出現帶有急性喘鳴或者其他支氣管收縮癥狀的支氣管痙攣,應吸入短效支氣管擴張劑進行治療,通常能迅速緩解支氣管痙攣癥狀。經過仔細權衡,只有當預期益處大于可能風險時,患者才能繼續使用環索奈德。
應定期檢查患者的吸入方法,確保患者能將藥物吸入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