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份為氨曲南,輔料為L-精氨酸。規格0.5g、1.0g劑型粉針注射劑適應癥本品適用于治療敏感需氧革蘭陰性菌所致的各種感染,如:尿路感染、下呼吸道感染、敗血癥、腹腔內感染、婦科感染、術后傷口及燒傷、潰瘍等皮膚軟組織感染等。亦用于治療醫院內感染中的上述類型感染(如免疫缺陷病人的醫院內感染)。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73823(0.5g)、國藥準字H20073824(1.0g)
詳細描述
適用范圍:
本品適用于治療敏感需氧革蘭陰性菌所致的各種感染,如:尿路感染、下呼吸道感染、敗血癥、腹腔內感染、婦科感染、術后傷口及燒傷、潰瘍等皮膚軟組織感染等。亦用于治療醫院內感染中的上述類型感染(如免疫缺陷病人的醫院內感染)。
用法用量:
1.靜脈滴注:每1g氨曲南至少用注射用水3ml溶解,再用適當輸液(0.9%氯化鈉注射液、5%或10%葡萄糖注射液或林格氏注射液)稀釋,氨曲南濃度不得超過2%,滴注時間20~60分鐘。
2.靜脈推注:每瓶用注射用水6~10ml溶解,于3~5分鐘內緩慢注入靜脈。
3.肌肉注射:每1g氨曲南至少用注射用水或0.9%氯化鈉注射液3ml溶解,深部肌肉注射。
用量: 感染類型 劑量(g) 間隔時間(小時) 尿路感染 0.5或1 8或12 中重度感染 1或2 8或12 危及生命或銅綠 假單胞菌嚴重感染 2 6或8 病人單次劑量大于1g或患敗血癥、其他全身嚴重感染或危及生命的感染應靜脈給藥,最高劑量每日8g。(2)病人有短暫或持續腎功能減退時:宜根據腎功能情況,酌情減量。對肌酐清除率小于10~30ml/(min.1.73m2)的腎功能損害者,首次用量1g或2g,以后用量減半;對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min.1.73m2),如依靠血液透析的腎功能嚴重衰竭者,首次用量0.5g、1g或2g,維持量為首次劑量的1/4,間隔時間為6、8或12小時;對嚴重或危及生命的感染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在原有的維持量上增加首次用量的1/8。